医疗期和累计病休时间的区别有哪些?医疗期满要不要重新计算

医疗期和累计病休时间的区别有哪些?医疗期满要不要重新计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生病的情况,而医疗保险作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份重要保障,其内含的知识点其实颇为丰富,值得我们深入了解。比如,医疗期和累计病休时间这两个概念,它们之间有何区别?医疗期满后,其计算是否会重新开始?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医疗期和累计病休时间的区别是啥?

通俗来讲,医疗期是指可以一共休息多长时间,是一个具体的天数;而累计医疗期是指一个期间,即可以在多长的一个时期内把病休假休完。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而累计病休时间是对医疗期的计算。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即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满会重新计算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此期间累计满三个月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综上所述,医疗期和累计病休时间虽然都是与职工病假相关的概念,但它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医疗期的计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在一定条件下重新计算。如果大家想要深入了解这些知识点,或者是想要提升自己的会计实操技能,建议大家可以选择到会计资源网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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