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场会计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日常工作中频繁接触的重要票据。它不仅是重要的会计凭证,还与企业的税务抵扣紧密相关。但增值税专用发票究竟能不能用于抵扣?在抵扣时间上又有没有限制?这些问题困扰着不少财务人员。别着急,小编深入解答!
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用于抵扣?有没有抵扣时间限制?
符合申报条件是没有抵扣时间限制。具体情况参考政策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知识体系庞大且复杂,抵扣及时间限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疑惑。如果还想深入学习更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用知识,欢迎来到会计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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