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什么?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

在企业涉及的众多税种中,企业所得税是很常见的一种。最近有不少企业会计人员咨询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什么,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就整理资料,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什么?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有三个:

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举例:

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94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利润总额=5600+800+40+34+100-4000-694-300-760-200-250=370(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40万元。

(3)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60 ×50%=30(万元)

(4)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计算=70 ×60%=42(万元)

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 计算=(5600+800) ×5‰=32(万元)

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限额应为32万元,实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2=38(万元)

(5)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4万元。

(6)捐赠扣除标准=370 ×12%=44.4(万元)

实际捐赠额38万元小于扣除标准44.4万元,可按实捐数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7)应纳税所得额=370-40-30+38-34=304(万元)

(8)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4 ×25%=76(万元)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什么?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相信通过以上内容,大家已经有了清晰的了解。企业所得税常见的计算方法是直接法和间接法,计算时要注意税前扣除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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