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国家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如何判断企业是否符合这一政策的享受条件?在享受“六税两费”减免的同时,企业能否同时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一、如何判断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可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的,则根据设立时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来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二、享受“六税两费”的同时可享受其他优惠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综上所述,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不仅要看自身是否符合条件,还需注意政策间的叠加享受规定。充分利用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能为企业减轻负担,还能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持续繁荣。
本文【如何判断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可同时享受其他优惠吗】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会计资源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会计资源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