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实务中,特别是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面对收到的专用发票,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个疑问:是应该将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还是“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到了增值税处理的多个层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待认证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区别,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灵活运用这两个科目。
待认证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区别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中详解有关“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需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由此可见“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是指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已认证通过,并且在当期申报增值税报表上填写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平时购进我们只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没有认证,所以账务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实际工作怎么运用?
月底税务处理一般根据公司的增值税的税负由“销项税额”反推需要认证多少“进项税额”(增值税的税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收入),即回来的专票到了月底不一定全部认证,我们计算出需要认证的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勾选认证通过”,这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待认证进项项税额
如月份还有没认证的进项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还是在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待着。待下期需要勾选认证后再做上面的账务处理。
注意:我们平时在学习考试中,官方讲的采购直接入的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那是因为教材认为当月回来的发票,当月就全部认证了,不存在不认证的情况。以前进项税额需要在365天内认证,这个说法早就过期了,所以大家也不需要担心没有认证的发票,后面过期的问题了,当然一般情况下,先回来的发票先认证。考试理论与实际工作还是有一定的差别,上面分享的是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希望能帮助入行的小伙伴。
综上所述,待认证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在定义和实际应用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税负需求来灵活运用这两个科目,以确保增值税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相关的资讯,可以登录会计资源网查询。
本文【待认证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区别有哪些?实际工作怎么运用】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会计资源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会计资源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