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务工作里,新财会人总会碰到形形色色让人拿不准的问题。这不,前几天就有小伙伴向小编求助,询问把对公账户的钱转给法人当备用金,这样做会不会有风险。其实呀,这确实是财务操作中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点,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好好唠唠这个话题。

对公账户的钱转给法人当备用金是否有风险?
有一定风险,一般不可以公司帐户转到法人个人帐户上,年底未归还没有证据表明用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按照利润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其中: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另外法人提取备用金也是违法的,公司法人从公司提取备用金私用是违法的,因为在未经股东同意情况下,法人或法人代表私自挪用资金,如果长期大量占用公司资金用于非公支出,涉嫌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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