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一文了解

保险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一文了解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保险费用作为一项重要成本,其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一直是企业关注的焦点。不同类型的保险费用,其税前扣除的政策和条件各不相同,正确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定,对于减轻企业税负、优化财务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哪些保险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助您轻松掌握相关税务知识。

1、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

2、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3、为职工缴纳的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费

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

4、为职工缴纳的在差旅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5、财产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六条

6、责任保险费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7、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的存款保险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万分之一点六的存款保险费率,计算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6号)

综上所述,保险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企业应当密切关注相关税务政策的变化,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这些税务优惠,降低税负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在申报保险费用时,务必核实费用的合理性和符合性,以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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