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末的临近,许多企业都开始筹备给员工发放福利,无论是现金红包、精美礼品还是丰盛的年货,都是企业对员工辛勤付出的一种回馈。然而,在享受这份福利的同时,大家是否考虑过一个问题:公司年末给员工发放的礼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一疑惑。
公司年末给员工发放的礼品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需要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规定:个人取得的所得的工资、薪金范围,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因此,企业向员工发放礼品,应按规定并入发放当月员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那么具体如何做账呢?
公司购买的礼品送给员工,需要将此笔费用计入到福利费,发生时做:
借: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收到购买此礼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进项税抵扣,若已抵扣需要做进项转出。
企业以其生产和外购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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