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交流中,我们常常听到“我是XX公司的法人”这样的表述,但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法人是公司这一组织,而非具体的个人。真正的表述应该是“我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三个概念从字面上看似乎不难理解,但在实际应用中,很多人却容易混淆。今天,小编就通过具体例子,带大家一文了解清楚法人、法人代表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示例:A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它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张三,现在A公司要去贵州采购一批货物,委派李四前去办理,那么,A公司、张三、李四在这里分别属于什么样的角色呢?
A公司是法人,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张三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就是,法人是一个组织,法定代表人是一个人,李四是公司的委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对外处理一些事务的人,他被称为公司的法人代表。
划重点:
1、法人是组织,不是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俗来讲呢,它就是一组织,在法律上,一个单位,就是一个“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不是法人。
2.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某个或某些事项的代理人。如果单位要办一件事,可以派单位里的任何人去办,只要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比如授权委托书等),那么任何一个被单位派出去办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意随时更换。这个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
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营业执照上面的法定代表人经工商局审批后就不能随意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了解这些概念,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处理相关事务至关重要。如果你还有疑问,欢迎前来会计资源网查询了解。后续小编也会陆续分享更多会计小知识,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期待你的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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